鉴于自己所采用的是租车的方法,因而这里面就牵涉到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了。在租车的合同期内,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五种情形包括:
1、在没有通过公司答应的境况下将车辆转租送上其他人,并在此时期产生了交通事变。
2、本来在租车契约中划定了车辆只能在某一界线内利用,然而租车用户胜过了这一利用界线,并恰好出现了不测境况。
3、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,拆换车辆零件;
4、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,车辆丢失;
5、由于违法、违规,车辆被扣押。
另外,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,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。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,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。
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,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;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;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;车辆修理期间,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,并垫付修理费。3个月内,保险公司会赔偿80%的修理费,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%。此外,车辆的损失中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。